一、集團主要負責人責任
(一)董事長、黨委書記安全生產責任
1.組織集團本部并監督權屬企業認真學習貫徹黨和國家、各級政府以及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規定、指示、決定。
2.建立完善 “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責任體系,監督權屬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相關安全操作規程。
3.監督工會、宣傳等部門落實安全生產職責,加大宣傳引導力度。
4.健全集團本部并監督權屬企業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監督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對重大安全生產事項進行討論研究,做出決策部署。
5.持續加強各級安全管理專業人才的引進、培養和使用。
6.監督權屬生產企業嚴格按照《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財企[2012]16號)要求,足額提取安全生產費用,保證安全生產費用有效使用。同時,督促生產企業加大安全科技投入。
7.做好集團本部并監督權屬企業做好全員安全培訓教育工作。
8.監督權屬企業做好安全生產勞動防護。
9.監督權屬企業全面構建可持續運行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
10.對權屬企業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情況開展定期不定期監督、檢查。督促各權屬企業全面、深入排查治理隱患。
11.監督權屬企業依法落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
12.監督權屬企業加強外包作業單位管理。
13.組織制定集團本部并監督權屬企業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配備齊全應急物資與裝備,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定期組織應急培訓、演練等工作,切實提高企業的應急機制、協調聯動、快速響應及處置能力。
14.組織建立企業安全文化體系,為安全生產保駕護航。
15.按要求上報生產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搶險救援,妥善處理事故善后各項工作。
16.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二)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
1.組織集團本部并監督權屬企業認真學習貫徹黨和國家、各級政府以及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規定、指示、決定。
2.建立完善 “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責任體系,監督權屬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相關安全操作規程。
3.組織健全集團本部并監督權屬企業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監督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對安全生產事項進行討論研究,做出決策部署。
4.持續加強各級安全管理專業人才的引進、培養和使用。
5.監督權屬生產企業嚴格按照《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財企[2012]16號)要求,足額提取安全生產費用,保證安全生產費用有效使用。同時,督促生產企業加大安全科技投入。
6.組織做好集團本部并監督權屬企業做好全員安全培訓教育工作。
7.監督權屬企業做好安全生產勞動防護。
8.監督權屬企業全面構建可持續運行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
9.對權屬企業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情況開展定期不定期監督、檢查。督促各權屬企業全面、深入排查治理隱患。定期組織分析評估隱患治理效果,做到閉環管理。
10.監督權屬企業依法落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
11.監督權屬企業加強外包作業單位管理。
12.組織制定集團本部并監督權屬企業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配備齊全應急物資與裝備,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定期組織應急培訓、演練等工作,切實提高企業的應急機制、協調聯動、快速響應及處置能力。組織建立企業安全文化體系,為安全生產保駕護航。
13.按要求上報生產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搶險救援,妥善處理事故善后各項工作。
14.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三)主管安全生產工作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
主管安全生產工作負責人承擔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領導責任。應履行以下主要職責:
1.協助主要負責人組織集團本部并監督、指導權屬企業認真學習貫徹黨和國家、各級政府以及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規定、指示、決定。
2.協助主要負責人組織建立完善 “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責任體系,監督、指導權屬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相關安全操作規程。
3.協助主要負責人依法組織健全集團本部并監督、指導權屬企業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監督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定期或不定期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對重大安全生產事項進行討論研究,做出決策部署,確保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發揮職能作用,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履行安全管理職責,實現安全生產管理計劃、實施、檢查和改進的閉環銜接。
4.配合主要負責人持續加強各級安全管理專業人才的引進、培養和使用。
5.監督權屬生產企業嚴格按照《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財企[2012]16號)要求,足額提取安全生產費用。按照年度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計劃,保證安全生產費用有效使用,規范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臺賬。同時,鼓勵、支持生產企業加大安全科技投入,推薦使用新型科技設備、新技術,推行“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加快建設數字化、智慧化生產企業。
6.協助主要負責人組織做好集團本部并監督、指導權屬企業做好全員安全培訓教育工作,開展內容具體,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崗位及外包作業人員培訓,提高全員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水平。保證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全部持證上崗,全員培訓合格率達到100%。
7.監督、指導權屬企業做好安全生產勞動防護。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依法參加工傷保險,并足額繳納保險費,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人員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8.監督、指導權屬企業全面構建可持續運行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以班組、一線員工為主體,切實做到“評估標準到位、風險辨識評估到位、防控措施到位、過程控制到位和公開監督到位”。同時,利用風險分級評定結果指導安全生產管理,加強隱患排查和治理,及時消除隱患,降低風險。通過定期考核雙重預防機制運行情況,做好總結、改進和提升工作,不斷健全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
9.對權屬企業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情況開展定期不定期檢查、督查。督促各權屬企業全面、深入排查治理隱患。定期組織分析評估隱患治理效果,做到閉環管理。
10.監督、指導權屬企業依法落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淘汰明令禁止的、老化的設施、設備,做到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符合標準化規范要求、手續證照齊全,加強源頭防控,做到本質安全。
11.監督、指導權屬企業加強外包作業單位管理。涉及外包作業企業對外包單位做到“一體化”管理,加強人文關懷,從準入門檻、簽訂合同及協議、風險告知、雙預防、培訓教育、班前會、交接班、現場管理、投入、高危作業審批、應急救援和考核獎懲等方面從嚴管控外包單位。同時,積極引導外包作業單位積極主動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嚴格落實其主體責任。
12.協助主要負責人依法組織制定集團本部并監督、指導權屬企業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配備齊全應急物資與裝備,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定期組織應急培訓、演練等工作,切實提高企業的應急機制、協調聯動、快速響應及處置能力。組織建立企業安全文化體系,為安全生產保駕護航。
13.按要求上報生產安全事故,協助主要負責人做好事故搶險救援,妥善處理事故善后各項工作。
14.統籌協調和綜合管理安全生產工作,及時向主要負責人匯報安全生產情況。
15.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四)其他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
主管技術工作負責人對主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應履行以下主要職責:
1.認真學習貫徹黨和國家、各級政府以及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規定、指示、決定。
2.督促權屬企業及主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組織開展并監督、指導主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向主要負責人匯報主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情況。
3.督促、指導權屬企業新、改、擴建項目落實安全“三同時”工作,在安排生產工作的同時嚴格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并督促主管范圍內的職能部門落實安全生產職責,及時參與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問題。
4.參加并督促主管范圍內干部、職工參與安全生產檢查、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主管范圍內安全隱患的整改。
5.參加并督促主管范圍內干部、職工積極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知識培訓。
6.積極參與并督促權屬企業做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各項工作。
7.協助主要負責人參與并監督、指導權屬企業做好事故調查與處理工作。
8.履行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五)黨委副書記安全生產責任
黨委副書記協助黨委書記對主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監督、領導責任。應履行以下主要職責:
1.認真學習貫徹黨和國家、各級政府以及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規定、指示、決定。
2.協助黨委書記督促權屬企業及主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組織開展并監督、指導主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向主要負責人匯報主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情況。
3.協助黨委書記開展并監督、指導權屬企業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設工作,增強職工安全意識,提高職工對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4.協助黨委書記對權屬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5.教育黨員、干部在安全生產中發揮先進模范帶頭作用。
6.協助黨委書記參與并監督、指導權屬企業做好事故的調查與處理工作。
7.履行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六)紀委書記安全生產責任
紀委書記對主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監督、領導責任。應履行以下主要職責:
1.認真學習貫徹黨和國家、各級政府以及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規定、指示、決定。
2.監督權屬企業和職能部門做好各項安全生產工作。
3.組織紀委監察部門參加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對黨員和黨員干部因違規違紀造成事故的,嚴肅追究責任。
4.督導、檢查各級紀委對集團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5.履行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七)工會主席安全生產責任
工會主席對主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監督、領導責任。應履行以下主要職責:
1.認真學習貫徹黨和國家、各級政府以及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規定、指示、決定。
2.組織、落實安全生產監督委員會安全生產職責,督促各級工會組織對權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教育職工遵章守紀。
3.組織、監督各級工會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
4.參加并監督、指導權屬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產文化建設,監督、督促對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整改及勞動條件的改善。
5.組織各級工會組織參加事故調查,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
6.履行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八)總會計師安全生產責任
1.認真學習貫徹黨和國家、各級政府以及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規定、指示、決定。
2.督促、指導權屬企業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做好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工作,保證及時、足額。
3.依法、依規監督、審計權屬企業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情況,做到??顚S?。
4.組織各級財務部門、審計部門開展安全生產經濟效益分析工作,審核各類安全費用支出。
5.履行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九)總經理助理安全生產責任
1.認真學習貫徹黨和國家、各級政府以及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規定、指示、決定。
2.協助總經理做好地質勘查、民生地質等方面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及時向主要負責人匯報安全生產情況。
3.監督、指導涉及地質勘查、民生地質等相關業務權屬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建立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落實到位。
4.組織并監督各級地勘、民生地質等部門相關項目設計和安全生產技術工藝審查、落實,協助解決安全技術問題,做好先進安全技術推廣工作。
5.督促、監督地勘、民生地質等從業人員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知識培訓。
6.協助主要負責人依法組織制定集團本部并監督、指導權屬企業制定涉及地勘、民生地質等業務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配備齊全應急物資與裝備,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定期應急組織培訓、演練等工作,切實提高企業的應急機制、協調聯動、快速響應及處置能力。
7.協助主要負責人做好事故搶險救援,妥善處理事故善后各項工作。
8.履行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十)副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責任
1.認真學習貫徹黨和國家、各級政府以及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規定、指示、決定。
2.組織并督促、指導權屬企業安全生產科技研發,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
3.組織并監督、指導權屬企業在業務范圍內落實各項安全生產技術措施。
4.參與并監督、指導權屬企業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5.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參與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組織技術鑒定和技術改進措施制定工作。
6.監督、指導權屬企業依法落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制度。
7.履行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二、部門職責
(一)安全環保部安全生產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及上級的決定、指示,及時向領導提出改善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和措施,匯報安全生產情況。
2.組織編制安全生產工作中、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和開展年度安全生產考核工作。
3.組織制定集團本部并檢查、指導權屬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4.參與編制、審查權屬企業安全生產技術措施計劃,并檢查、指導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投入使用。
5.參與審查新、改、擴建項目的安全生產、職業衛生設施設計、驗收工作。
6.督促落實權屬企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及雙重預防機制建設的運行情況。
7.組織檢查權屬企業企業的安全生產狀況,及時辨識風險因素,排查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8.督促落實權屬企業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9.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10.督促落實權屬企業安全生產整改措施。
11.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生產宣傳、培訓、教育活動,組織對新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辦證等有關工作,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12.了解國內外本行業安全生產相關的新裝備、新技術、新方法、新工藝發展動態和先進的安全生產技術、管理經驗,并做好組織引進推廣工作。
13.組織參加制定個人勞動保護品的發放標準,并檢查、指導權屬企業發放和使用。
15.做好職業衛生工作,檢查、指導權屬企業制定防止職業病和職業中毒的防范措施,并嚴格落實。
15.組織制定集團本部并檢查、指導權屬企業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定期演練。
16.組織生產安全事故的企業內部調查、分析、處理。參與工傷申報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工傷保險工作,負責生產安全事故的統計上報。
17.履行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二)地質科技部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學習貫徹黨和國家、各級政府以及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規定、指示、決定。
2.履行安委會成員職責,積極參加集團本部組織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其他安全生產工作。
3.組織并督促、指導權屬企業對地質勘查、測量、物化探、采加化等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培訓教育,提高安全意識。
4.在審查地質項目設計時,組織審查相關安全技術措施。
5.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在檢查地質勘查、民生地質項目的同時,檢查安全生產措施落實情況,在保證安全生產要求的前提下組織生產。
6.鼓勵安全生產方面的科學研究、技術創新,組織做好安全生產方面科技成果審批和報送工作。
7.落實本部門安全、消防責任,做好日常管理。
(三)生產運營部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學習貫徹黨和國家、各級政府以及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規定、指示、決定。
2.履行安委會成員職責,積極參加集團本部組織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其他安全生產工作。
3.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在檢查權屬企業生產運營工作的同時,檢查權屬企業安全生產“三同時”落實情況,在保證安全生產要求的前提下組織生產。
4.參與修訂和完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應急預案。
5.參與審查權屬企業安全技術規程、作業規程,并檢查實施情況。
6.參與審核權屬企業生產計劃、項目設計、工程施工、工藝方面中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等技術措施。
7.組織參加權屬企業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和有關鑒定工作,積極督促涉及工藝、技術上安全隱患的整改。
8.落實本部門安全、消防責任,做好日常管理。
(四)資產財務部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學習貫徹黨和國家、各級政府以及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規定、指示、決定。
2.履行安委會成員職責,積極參加集團本部組織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其他安全生產工作。
3.督促、指導權屬企業在編制年度生產經營費用預算時,依法列入安全生產投入費用,確保資金及時支付,并監督正確使用。
4.做好集團本部并督促權屬企業做好安全隱患治理費用、安全教育費用、勞動保護用品費用和防暑降溫等費用投入。
5.落實本部門安全、消防責任,做好日常管理。
(五)人力資源部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學習貫徹黨和國家、各級政府以及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規定、指示、決定。
2.履行安委會成員職責,積極參加集團本部組織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其他安全生產工作。
3.根據國家勞動保護政策和安全生產要求,合理進行勞動組合與定員定編工作,督促、指導權屬企業做好職業病患者和因工負傷人員的安置工作。
4.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集團本部職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和特殊工種人員的安全專業培訓考核工作。督促、指導權屬企業定期做好對全員的安全生產培訓工作。
5.參加生產安全事故企業內部調查處理。
6.組織制定集團本部并指導權屬企業制定工資晉級和獎金發放等規定時,列入安全獎勵內容。
7.簽訂勞動合同時,確保有安全生產等內容。
8.做好集團本部并督促、指導權屬企業做好職工工傷保險管理工作,組織勞動鑒定和工傷評殘等相關工作。
9.落實本部門安全、消防責任,做好日常管理。
(六)規劃發展部、上市辦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學習貫徹黨和國家、各級政府以及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規定、指示、決定。
2.履行安委會成員職責,積極參加集團本部組織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其他安全生產工作。
3.參與審核權屬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中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等技術措施。
4.驗收項目時,審核權屬企業依法落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情況。
5.落實本部門安全、消防責任,做好日常管理。
(七)信息檔案中心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學習貫徹黨和國家、各級政府以及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規定、指示、決定。
2.通過網絡媒體宣傳安全生產工作,報道安全生產狀況、先進事跡。
3.做好集團本部并督促、指導權屬企業做好安全保密和防盜工作,防止資料丟失。
4.遵守國家及上級有關防火制度,做好集團本部機房、檔案室并督促、指導權屬企業機房、檔案室配備符合規定的防火和消防設施,定期對各類消防器材、工具、設施進行檢查,確保其符合規范。
5.做好集團本部機房、檔案室并督促、指導權屬企業機房、檔案室做好滅鼠防蟲害工作,保持各類數據完好無損。
6.配合安全生產部門應用網絡平臺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模塊。
7.做好網絡平臺安全生產信息的維護和傳達。
8.落實本部門安全、消防責任,做好日常管理。
9.履行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八)辦公室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學習貫徹黨和國家、各級政府以及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規定、指示、決定。
2.履行安委會成員職責,積極參加集團本部組織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其他安全生產工作。
3.做好有關安全生產、職業衛生文件的報送和傳達。
4.做好集團本部所管車輛的安全管理工作。
5.做好本部門及主管業務范圍內消防安全管理,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九)黨委(黨支部)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學習貫徹黨和國家、各級政府以及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規定、指示、決定。
2.發揮機關黨委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監督作用,加強機關黨組織對黨員干部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
3.組織機關黨員干部開展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提出安全生產方面的改進措施和意見。
4.履行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十)組織部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學習貫徹黨和國家、各級政府以及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規定、指示、決定。
2.將安全生產工作,作為黨員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增加考核權重。
3.及時提出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4.落實本部門安全、消防責任,做好日常管理。
5.履行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十一)宣傳部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學習貫徹黨和國家、各級政府以及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規定、指示、決定。
2.組織做好安全生產方面新聞宣傳、報道工作。
3.積極組織開展各種安全文化建設活動。
4.配合安全環保部門,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與責任意識。
5.落實本部門安全、消防責任,做好日常管理。
6.履行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十二)工會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學習貫徹黨和國家、各級政府以及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規定、指示、決定。
2.履行安委會成員職責,積極參加集團本部組織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其他安全生產工作。
3.組織各級工會組織履行安全生產監督委員會職責,督促、指導權屬企業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
4.組織做好集團本部并督促各級工會組織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
5.對制定或者修改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作出有關安全生產的決定給出意見。
6.組織集團本部并督促、指導權屬企業開展遵章守紀、預防事故、勞動競賽、安全知識競賽、合理化建議等群眾性活動,推進基層安全建設。
7.做好集團本部并督促權屬企業做好職工勞動條件的改善,保護職工在勞動中的身體健康。
8.督促權屬企業對有毒有害崗位作業人員進行職業病預防和治療。
9.做好集團本部并督促權屬企業做好女工勞動保護工作。
10.組織參加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和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11.落實本部門安全、消防責任,做好日常管理。
(十三)紀委、監察處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學習貫徹黨和國家、各級政府以及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規定、指示、決定。
2.監督檢查集團本部并督促各級紀委部門監督檢查黨員干部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情況,圍繞企業生產經營情況,開展效能監察。
3.參與安全生產重大活動和重要問題的研究,對于影響安全生產的違紀問題,進行調查核實,及時進行處理,為安全生產提供紀律保障。
4.參與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對違紀人員提出處理意見。
5.落實本部門安全、消防責任,做好日常管理
(十四)審計部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學習貫徹黨和國家、各級政府以及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規定、指示、決定。
2.組織審計權屬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的合規性和符合性。
3.落實本部門安全、消防責任,做好日常管理。
4.履行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十五)法律事務部
1.認真學習貫徹黨和國家、各級政府以及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規定、指示、決定。
2.對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定期進行識別、獲取、更新。
3.做好安全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教育,提高全員安全法律意識。
4.定期對集團本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進行合規性和符合性評價,提出修改意見。
5.督促、指導權屬企業安全生產法規、標準自檢工作。
6.提供安全生產方面各項法律咨詢服務。
7.落實本部門安全、消防責任,做好日常管理。
8.履行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十六)團委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學習貫徹黨和國家、各級政府以及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規定、指示、決定。
2.組織做好團員、青年遵紀守法和安全文明生產教育工作。督促團員、青年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發揮積極作用。
3.結合團員、青年的特點,廣泛開展豐富多樣的安全生產活動。
4.履行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三、員工安全職責
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員工應在自己的崗位上,認真履行安全職責,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1.認真學習貫徹黨和國家、各級政府以及集團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規定、指示、決定。
2.加強安全生產、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知識的學習,不斷提高安全意識,掌握崗位所需的安全風險識別、隱患排查及應急處置能力。
3.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做到“四不傷害”,杜絕不安全行為。
4.積極參加隱患排查治理和各種安全活動,主動上報發現的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
5.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對他人違章作業加以勸阻和制止。
6.配合部門領導做好部門安全、消防等工作。